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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易流程
顾客浏览网站、选定商品----将货款汇入明珠专用账号---明珠网络部接到汇款后通知商户备货、发货----顾客接货后---确认无误---2天后 ,明珠家居返款给商户---交易结束。
明珠家居网售后及退换货规定
1、48小时无理由退货
“48小时无理由退货”的基本含义
消费者在明珠家居网上与厂商达成购物意向,并开具单据(含定金)之日起48小时内,如对购买产品感到不满意、不合适、不喜欢、可至明珠网络部客服中心进行无理由退货,不需要做出任何解释。
“48小时无理由退货”细则
①消费者在明珠家居网上指定品牌购买或预定家居商品者,可享受“48小时无理由退货”的服务。
②凡是样品、特价品、进口商品、特殊定制商品[是指在颜色、尺寸、款式、材质等方面依照消费者要求作出改动的商品],不在“48小时无理由退货”范围。
③凡有污有损、影响二次销售的商品,不在“48小时无理由退货”范围。
④对48小时内已送货上门的商品,当消费者提出“48小时无理由退货”时,当事人应承担相应运输费、上楼费、安装费、以及包装费。
⑤凡属于商城促销活动的商品,消费者享有“48小时无理由退货”服务的前提是:返还相应的金额、奖品。
⑥所有售出商品按国家规定实行“三包”。
2、“先行赔偿”制度
“先行赔偿”的基本含义
凡是有确实证据或经过权威部门鉴定,确认是因商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的原因,对消费者造成违约、侵权损失的,一经商定赔偿金额,即由商场直接负责先行经济赔偿。
“先行赔偿”细则
① 承担质量责任先行赔偿,是以确认有质量责任为前提的。作为经济上的赔偿,它是指:三包规定应该修理而无法修复者、规定应该更换而无法更换者:对于确认是经营方的责任造成消费者直接经济损失者。
② 确认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有欺诈行为的,则应根据“消法”规定处理。有假冒伪劣行为的,则按“产品质量法”规定处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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